新北市申領徵收補償費,可一併申請換發權狀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
新北市申領徵收補償費,可一併申請換發權狀
新聞摘要
  • 新北市申領徵收補償費,可一併申請換發權狀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,新北市政府自2017年10月1日起,推辦「申領徵收補償費一併代收換發權狀申請書」服務,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。
 
新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,各級政府機關因興辦公共工程需要,徵收私有土地時,均以工程所需最小限度範圍為限,故倘僅徵收一筆土地部分範圍,將先行辦理土地逕為分割作業,惟後續所有權人須另向地政事務所,申請換發徵收殘餘部分土 地所有權狀。
 
為免除民眾往返奔波之不便,自2017年10月1日起,民眾向新北市政府申領徵收補償費時,得一併填寫換發權狀申請書,由該府代收後轉寄地政事務所,登記完畢後,再依民眾選擇的方式,主動通知民眾到所領取新權狀或直接郵寄到家,方便又省時。